成都要债公司下列债款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款,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:
(1)夫妻双方约好由个人担负的债款,但以躲避债款为目的的除外。
(2)一方未经对方赞同,私行赞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款。
(3)一方未经对方赞同,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,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款。
(4)其他应由个人承当的债款。
婚前一方告贷购置的房屋等资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,为购置资产告贷所负债款,视为夫妻共同债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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