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要债公司​下列债款不能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,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

成都要债公司下列债款不能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,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:

(1)夫妻两边约定由个人担负的债款,但以躲避债款为目的的在外。

(2)一方未经对方赞同,私行赞助与其没有抚育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款。

(3)一方未经对方赞同,单独筹资从事经营活动,其收入确未用于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。

(4)其他应由个人承当的债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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