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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收账公司个人欠款不还该怎样申述?成都收账公司个人欠款不还该怎样申述? 假如借款期限现已满,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,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,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出借人在申述时要注意诉讼时效,《民法总则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:“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。”假如超越三年的诉讼时效,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,出借人的债务就失去了法律维护。为了避免超越诉讼时效,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方案,然后使诉讼时效中止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止之日起重新核算,这样,出借人不只拥有了申述权,并且可以持续拥有胜诉权,然后有利于维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。 在申述时,债务方大概有以下一些依据要注意搜集: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依据、合同或协议、送货单(一定要债务方签收)、托运单、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,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、传真、信件等都应妥善保存。关于已搜集到的依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。 关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救活或往后难以获得的依据,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依据保全;关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搜集的依据,可及时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搜集。 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|